根据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,加强消防教育培训工作,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,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,根据《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》(公安部令第109号)、《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(试行)》的要求,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、消防安全管理人、专(兼)职消防安全人员需要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。通过培训,使培训对象熟悉消防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有关标准,知晓消防工作法定职责,掌握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和消防安全管理基本技能,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、组织扑救初起火灾、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。培训课时不少于32课时。培训内容包括四个方面:(一)消防安全基本知识;(二)消防法规基本常识;(三)消防工作基本要求;(四)消防基本能力训练。